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数字经济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7月2日在规定报刊和中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bocim.com)以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数字
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分别
于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4日发布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数
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及《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中银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数字经济”或
“本基金”)的投资者更方便地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就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方式
发布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
一、网络投票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月1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
理人提供的互联网通道进行投票。
(1)自行登录基金管理人的官方网站(www.bocim.com)、官方微信服务号(微信公
众号:中银基金)投票通道参与本次投票。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链接为:
https://weixin.bocim.com/tp1.html。
(2)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将通过短信平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
关于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的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点击短信中的网页链接进入网
络投票页面参与本次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在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二、网络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网络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按《补充公告》规定的方式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投票页
面进行提交,并届时由召集人(即基金管理人)根据《中银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约定与其他形式的表决票一并进行统计。
三、网络投票表决的效力认定
网络投票系统,以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并在网络投票页上填写正确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姓名,否则表决票无效;如基金份额持有人遗忘基金账号,可通过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
务中心(021-3883 4788/400-888-5566)或通过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进行查询。
经登记机构确认的中银数字经济全部份额。
的纸面表决为准。
种表决方式为准;多次以其他方式表决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有效表决为准,先送达的表决视
为被撤回;最后时间收到的有效表决有多次,表决相同的,按照该相同的表决计票;表决不
一致的,视为弃权。
四、其他事项
本《补充公告》与《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未尽事
宜,仍按《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查阅,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咨询。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